珠海文学海洋>修真仙侠>魔兽世界之维克塞斯的夜莺 > 第十二章:要爱,不要掰手腕
    要爱,不要掰手腕

    我家失火一事在闪金镇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因为近期很长一段时间闪金镇的犯罪都仅限于小偷小摸,所以突然发生一起纵火这样的大事件,理所应当地会得到广泛关注,尤其失火的还是“野狗”的家。

    根据洛雅的口供,当晚有一个中年男子通过绳索爬到阳台,再砸窗进入房子。不料点火时误烧到自己,慌乱之下跳窗逃亡。

    那个男人留长发,有肮脏的胡茬。听这如出一辙的描述,我似乎能肯定那人的身份。

    警察调查时在未被烧毁的地板上发现了一连串鞋印和手印,以及一把尖刀。果不其然,经化验,这些证据都指向同一人:詹姆斯·克拉克。

    先不说这个贼到底有多笨。明明要纵火却特地跳到二楼,还不小心烧到自己。丢下了刀,还在地上打滚,这些证据正好和洛雅的口供吻合。

    虽然案件还有种种不符常理的疑点,但铁证表明:詹姆斯当晚确实闯入了我家,无论如何他都逃不了指控。

    治安局已经登出了詹姆斯·克拉克的通缉令,贴在狮王之傲旅店的大门口。底下的罪名除了“纵火”和“非法入侵”外,还有“诈骗、偷窃、抢劫、绑架”等,一个比一个严重,看来是新账旧账一起算。

    这样一个集多罪名为一身的逃犯还能大摇大摆地在人流量众多的狮王之傲旅店里随意出没,我猜这张通缉令的本事会大于治安局本身。

    我的房子虽然失火,但所幸当晚是暴雨天气,再加上消防车及时赶到,所以没有受到致命挫伤,装修后还能住人。

    我把纵火案告诉了杜兰特,他立马就联系了装修公司。这个混蛋也就只有在后勤方面有所用处了。

    不过现在房子显然是不能住人的,在这期间我和洛雅将搬到狮王之傲旅店投宿。

    大火烧去了我家里仅剩的10金存款。当晚才刚获得的金腰带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不知道是怎么弄丢的,也许是在雷雨中奔跑的时候,又也许是冲进房子接洛雅的时候,反正就是不见了。总而言之,我一无所有了。

    好在鲍勃老板很会送人情,我们兄妹在旅馆的吃住他都不收一分钱。

    即使是我这样厚脸皮的“野狗”也不会就这么心安理得地在旅店里白吃白住。我只得更高效率地工作还人情。

    我甚至不希望詹姆斯过早落网。他的言而无信应该为我做出赔偿才对,悬赏金只能让给我一个人才对。

    某天下午我工作完回到旅店。通常这里在午后都会比较冷清,但今天不一样。在旅店外头都能听见里头的喧哗声。

    每一个座位上都有人,不过都是站着的。目光汇集在同一个方向。我也不由自主地看向了那边。那的确是个引人瞩目的家伙——一头黑石兽人。这个外地来的东西体型比当地的老头老太大了四五圈,在人类的旅店里自然格外显眼。他正在和一只绿色的狼头地精掰手腕。地精身材矮,没有那么显眼,不过我认得出他就是脱离了席尔本三人小队的亨利。

    就连鲍勃老板也暂时放下了旅店的事务,颇有兴趣地看着比赛。安妮和洛雅站在一起。安妮见了我,向我招手。